我以为周思言一直都会是这样的,像一汪温柔的池水,永远不会泛起波澜。
直到那次演讲比赛,光鲜亮丽的迟晚晚站在台上,自信张扬,和周思言你来我往的争辩。
最后迟晚晚说不过他,开始明目张胆的撒娇耍赖:「周思言你以前可不是跟我这么说的,怎么还有两幅面孔。」
我看到周思言站在台上看着她无可奈何的笑,眼神里是我没见过的宠溺,摆摆手放弃了争辩。
这是他第一次拿第二名。
比赛结束之后,我去找周思言,他正和迟晚晚站在一起有说有笑,像是现实版的王子与公主,衬托的身边人都像不配有姓名的甲乙丙丁。
「思言」
我小声叫他。
两个人中间的气氛奇怪的僵了一下。
迟晚晚从上到下扫视了我一眼,最后停在我的脚上,表情揶揄地开口:「早就听说你谈恋爱了,这就是你女朋友吧,真好看。」
「嗯,我们先走了。」
周思言表情有点难堪,快速走到我背后推着我离开。
走在路上,我装作不经意的问他:「你们认识吗?」
「认识,我们是高中同学,她是我前女友。」周思言声音闷闷的,像是生气了。
察觉到他心情不好,我闭了嘴。
第二天,我收到了来自周思言的第一份礼物。
打开盒子,是和我脚上这双一样款式的运动鞋。
我抬头疑惑的看向他。
他面无表情对我说:「你脚上这双是假的,以后别穿了。」
那一刻,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我的窘迫。
我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,我一直都清楚。
所以在这场感情里,我永远在主动,永远追逐着周思言的脚步。
音乐可以一个人听,电影可以一个人看,可是一个人没有办法维持两个人的感情。
现在想想,那句分手来的其实也不算是突然。
我早该发现的,我们之间脆弱的感情,从迟晚晚出现的那一刻起,就已经碎掉了。
第二天我去了吉他社,顾凡正坐在课桌上弹吉他。
修长白暂的手指在琴弦上拨动,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他身上,像一束聚光灯。
「多热烈的白羊 多善良多惆怅,多完美的她呀 却是下落不详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