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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叶龙凤和合之陶叶:此生若是如初见(一)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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陶轩是个普通人,虽然他有不那么普通的出身。

用通俗的说法,他是个私生子。

这个世界上的非婚生子女千千万万,并不是每个都有显赫的家世。陶父虽是龙族,但只是陶姓的旁支。陶姓在龙族本来就是小姓,陶父顶了一个龙族后裔的名头,其实还不如一般的二代三代。就这样,也没有妨碍他拈花惹草,仗着还过得去的长相,和通晓世故的风趣,颇有些游戏花丛的味道。

陶母当时不过大三,实习打工时遇上称得起成熟绅士的陶父,结下一段露水姻缘。

那家公司是陶家旗下的产业,陶父在里面当个部门经理混饭吃。工作清闲,不愁衣食,但也没什么奔头,呆着聊,想不生事都难。

严格说,陶母不是那种让人惊艳的美女,但是,江南水乡书香世家滋养出来的女子,自有一股与众不同的风骨。陶父识人,美人在骨不在皮,对这个外柔内刚的姑娘一见倾心。陶母虽然聪慧灵秀,也只是个情窦初开的女孩,被陶父的魅力征服——再怎么旁支,大族子弟的眼界气魄还是在的,不是普通市井小民可比。

如果不考虑种族问题,也算一对合适的姻缘。可是,陶父虽然不是嫡子长孙,但龙族后裔绝对不可能和人类通婚。

始乱终弃,从相交之初,就已成定局。

不过陶父尚且算是有良心,他和陶母在人界同居四年,买房置产,等孩子落地,母子都有安置之处,才郑重道别。

陶母也不是小家子气的女子,算是和平分手。但陶母并未再婚,只是精心抚养陶轩长大。四十出头,就撒手走了,死的时候,面容如年轻时一样秀美。

陶轩对自己的父亲了解甚少,但两三岁的孩子已经有记忆,对那个雄性,应该是恨大于恋。龙族的血脉传承,到他身上也微乎其微,所以陶轩并没有什么认祖归宗的浪漫想法。陶母也有意让儿子远离修真界。在做母亲的看来,陶轩能够作为一个普通人,太平快乐地过完这一生,就是她之所愿。

如果,不是遇上叶修,陶轩这一生,也许也就如他母亲所希望的那样,做点小生意,然后娶一个看得顺眼的女人,生一两个孩子,像大多数人一样,平平安安死在弹簧床上。

陶轩认识苏沐秋,时间不算短。老城区,大部分邻居都是知根知底的。苏家兄妹的身世,边上的住户多少都晓得点。二十多岁的陶轩身上颇有侠气,他允许苏沐秋在网吧记账,也会在没有外人的时候给兄妹俩添份盒饭或加双筷子。

苏家兄妹长得都好,特别是苏沐橙。

苏沐秋是个妹控,自己可以破衣烂衫捡剩饭,也要把妹妹打理得干净清爽,三顿都能吃上热的。苏沐橙还没长开,但谁见了都说是美人坯子。

有一次,苏沐橙被街头的小混混骚扰,小姑娘慌不择路跑来网吧找哥哥,一排排机子黑簇簇的,一着急,便放声大喊:“哥,哥……”

这天苏沐秋刚好不在,陶轩听见动静,出来撑腰:“怎么了这是?我妹还小,不懂事,有得罪几位兄弟的地方,我赔礼。”说着发了圈烟。

陶轩在周边也算小有名气,几个混混都是熟脸,就调侃道:“陶哥啥时候又多出来个妹妹?怕是干……妹妹吧?”

陶轩三教九流就通的人,眼一瞪说:“苏沐秋算我兄弟,他妹妹当然就是我亲妹一样。我替我妹给几位道个歉。哥几个都是做大事的,还请抬抬手,不要跟小姑娘计较。天气这么热,请兄弟们喝口冰水。”说着掏出三张大票,递给为首的混混。

这桩事就这么过去了,之后周边的混混看在陶轩面上,对苏家兄妹也客气很多。苏沐秋重情意,嘴上不说,心中把陶轩当半个恩人看待,苏沐橙对他,也有一份不同于常人的亲密。

要是时间就这么平稳过去,再过几年,苏沐橙长成,没准和陶轩能成一对佳偶。苏沐橙漂亮聪慧又没背景,非常符合陶轩对妻子的要求。陶轩有头脑,有商业敏锐度,苏沐秋又能干,可以是陶轩的得力助手。三人本就亲厚,在世间过一份俗人的幸福生活,足够了。

如果,只是如果。

某个秋天的下午,苏沐秋带着个少年来网吧开机。那人年纪和苏沐秋相仿,但通身的气派,高洁如鲛珠冰晶,黑眸白肤,灵动得像林鹿飞鹤一般。陶轩得了父亲的遗传,看人很准,只一眼,就知道面前不是一般人。再一眼,觉得自己被吸了魂。他按着狂跳的心:这不是人,是神。世间怎么会有这样的人?

苏沐秋大概是发现陶轩盯着他们,站起来对陶轩说:“这是叶秋,我刚认识的朋友。”转头对那个少年说:“叶秋,这是陶哥,网吧的老板。”

又说:“叶秋可是游戏高手啊!要不要来一局?”

那天的对局,陶轩全程没有印象,只记得是落败了,叶秋也只是笑了笑。陶轩觉得那笑容都像是主子在九霄之外的恩赐。

陶轩凝视着叶秋,少年身量还没有长开,一身普通的白T恤蓝色牛仔,笑容中略带稚气,但风骨天成,他什么动作都没有做,只嘴角一勾,就让陶轩产生一种飞蛾扑火的冲动。

此时秋还不深,杭城笼罩在第二茬桂花的香气中。网吧门外一棵枫树,飘下片红叶,刚好划过叶秋垂着头的侧影。

陶轩心中一紧,仿佛有什么从来没有被触碰过的地方,开了一个口子;又仿佛一直空虚着的地方,被什么填满。陶轩平时爱读武侠,他想起韦小宝初见阿珂,段誉初见王语嫣,对这类情节有了不一样的领会。

后来,陶轩才听说,联盟选手中私下流传一句话:一见叶神误终身。这句话有两层意思。一层是表面的:在比赛场上碰到叶神,下场都比较惨。另一层意思,则是那些总想把叶修拉下神坛的禽兽们不可明说的心思。陶轩听了,脸上不动神色,心中深以为然。

不过当年的陶轩想不到这里,他听到苏沐秋说他们在找房子的时候,连忙开口说:“网吧斜顶边上有一间空屋,不小,原本放杂物的,清理清理,暂时安身没有问题。”

其实陶轩手头不是没有更宽敞的房子,但他大学未毕业就开始经商,深知恩过成仇的道理,提供三个少年一个居处,象征性的收取房租,水表电表也重新安过,让他们费用自负,反而不会让他们觉得受人恩惠,才能放心留下。

那个叫叶秋的少年,就这样住了下来。

陶轩不是愣头青,叶秋这样的气度,一看就知道不是平常人家出来的。但他脑洞再大,也只能想到叶秋是某家公子,一时兴起,出来体验生活。大方地收留了这三个少年,很难说陶轩没有私心。

不过很快,叶秋就跟苏家兄妹混熟了,身上那股子权贵之气自然地隐于市井气之间,越来越泯然常人。

以至于后来,陶轩看着叶秋一个大裤衩子盘着腿在电脑面前打游戏,也会觉得这个人好像一直就是如此。

严格来说,陶轩没有太多冒险精神,他偏好稳当、能看到收益的生意。之所以孤注一掷地建立嘉世,多少有叶秋的原因。作为一个生意人,他善于做长远的打算。如果真的想要得到并占有叶秋,一个网吧老板的地位和资产都是拿不出手的。先不说叶秋不为人知的背景,光凭他的游戏能力,就随时可以离开这个网吧。但是一个俱乐部老板兼投资方兼合伙人,那就不一样了。如果放在娱乐圈,陶轩这种身份,叫金主。

陶轩想要做叶秋的金主。

你喜欢打游戏,我就让你痛痛快快地打游戏,我要把你捧到这个游戏王朝的顶峰,为你加冕,再亲手脱下你的皇袍。

不可否认,陶轩有野心,也有实现野心的能力。嘉世三连冠,他又当经理又当老板,期间辛苦,不为外人道。但他苦得心甘情愿。

直到有一天,他发现叶秋和吴雪峰在选手休息室,交欢。

那是第二赛季,季后赛,嘉世对皇风,团队赛打得很艰难,拖了四十多分钟,险胜。一叶之秋站到最后,但也在一波带走的残血状态。

赛后照例是输了的队先面对记者提问。陶轩担心叶秋的身体,忍不住来休息室找人,却在门口就听到暧昧的声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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