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人的生命就是如此短暂易逝,有如昙花一现。安可很快长大,学会了走路,学会了说话,学会了思考。
但我没让她学会去爱。
她却学会了什么叫爱。
人类真是聊的生物,拥有多余的情感,并会以此为荣。
(不,人类正是有这所谓多余的情感,才能站在世界的顶端的)
她不是人类,却比人类更加多情。
她天生就会去关心弱者,即便我在她还小时也仍不避讳,该杀就杀,但她的手还是从不沾血。她甚至知道她不能触我的逆鳞,她不会阻止我杀人,因为她知道这只会火上浇油。但她会偷偷的把钱财、食物杯水车薪地给他们,给那些远低于她的草芥。
她天真的认为能躲过我的视线。
(你喜欢她)
天真的像个孩子一样。
(你像喜欢一个知己一样喜欢她)
天真的认为自己能像圣神那样大爱众生。
(你像爱一个贤神一样爱她)
天真的甚至不知道那些草芥把她当做的是瘟神。
(在她被世人诋毁时你有杀掉他们的想法不是吗)
也许她知道吧。
(你知道的)
这不重要。
(这很重要)
她也曾试图反抗我,像那些草芥一样反抗我。不止一次。
她试过用剑刺穿我的心脏,但剑断得落地有声。
很快她发现这就有如人定胜天一样不可能,或者说她没发现,因为我一般都会回溯时间,将她的想法扼杀在摇篮里。
(你不舍得杀她)
只用给她留几次失败,她就懂得了放弃。
(你也只敢给她几次失败,不是吗)
这些都不重要。
(你听得到我)
重要的是,现在离归墟已经不远了。
每走一步,我都会有不该出现的激动。就像饥饿的猎豹逐步靠近奄奄的羚羊一样。
但我也隐隐意识到,虎视眈眈着这头羚羊的猎豹,不止我一个。
或者说,不止一个我。